就这两条法规就能让所有的银行和平台都害怕,可能还有很多负责人没有听说过,今天段哥就来跟你们说一说。
→第一个,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。这条规定简单来讲就是银行和平台在委托第三方催收的时候,需要把第三方的信息明明白白的告诉负责人,负责人有知情权,并且必须要经过本人的同意。
→第二个,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十五条。这条法规也说了,就算在各种合同上签过字了,他们处理个人的信息给他们授权了,但是只要想撤回就可以收回权限,是随时有权利去撤回的,并且他们是不可以拒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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